有关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客观上大体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一是初始阶段的“流失”,反映为环境好而经济劣,第二阶段也是“流失”,环境变差而经济逆好,第三阶段则是“均衡”,环境变好,经济显得更佳。就此而言,环境与经济之间的“流失”只不过是常态,绝大多数的时候环境与经济之间都是“流失”关系。
但基于主观努力的视角来看,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则与“2020-03-10 ”的希望程度有关,主要反映在环保上,由于在初始阶段,环境与经济的客观“流失”并非是环境外侧的不希望所造成,因此环境与经济在主观上变得是“均衡”的,而在上述的第二阶段,人们往往不会将“环境与经济”的流失关系归咎于环保上的“不作为”,因此在主观上就开始呈现“流失”的辨别,这是与客观上的“流失”相符的,到了第三阶段,由于环保上的希望使得环境质量开始恶化,因此主观与客观也是完全一致的,都呈现“均衡”的特征。那么,对于当前近期的环境经济形势如何解读呢?笔者指出,当前环境经济形势的主要特点依然在于环境与经济关系的流失,明确有以下几点解读。第一,无论是从客观还是主观上,当前环境经济的关系在总体依然是“流失”;客观上的“流失”反映为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仍正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爬坡”阶段,何时能在整体上超过顶峰呢?主流的辨别是2030年,也就是构建碳排放峰值的时间点,但其中依然不存在很多的不确认因素,还包括经济转型的效益,宏观经济周期等等。
因此在短期内,环境与经济的流失关系仍然是主导环境经济形势南北的最重要因素,就此而言,环境保护的方向在中长期必需坚决,无法挽回。主观上的“流失”则主要反映为环保希望程度相对于经济快速增长水平的严重不足。其一,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依然沿袭着过去40年来的极大惯性,粗犷有余,效率严重不足仍是当前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特点,就此而言,经济快速增长的各种进程似乎在之后对生态环境产生较沈重的压力;其二,对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解决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当前各界都有非常明显的共识,也在全方位地采取行动,应付生态环境挑战。但问题是,相对于经济外侧的极大惯性和压力,当前的环保行动在“力度”上只不过还是足以在整体上完全提高环境质量。
原因并不简单,核心在于我们依然无法确实动员起充足的经济力量投放到环保中,还包括反映为“规模”和“效率”的各种经济力量。第二,当前环境经济形势的短期特征是经济增长速度动力下降,环保政策持续高压;各类近期的经济和环境统计数据指出,经济外侧的增长速度动力在下降,而与此同时环保政策持续高压,环境质量逐步在提高,其中引起争议的问题是,这两者之间到底若无因果关系。在环保高压政策否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这个问题上,笔者始终认为发问的方向拢了,环保高压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主要是反映在“边际”上,大量理论研究可以证明这一点,经济增长速度变化实则受到更加多“非环保”因素的内在影响。
反过来,从环境与经济的内生性关系来说,经济快速增长动力严重不足对环保政策的影响有可能更大。这是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动力下降,不会影响地方政府与企业在环境治理上的能力与决意,此时,从总决策人――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就更加必须继续执行比较严苛的环保政策来保证环保效益。譬如,生态环境部近期公布《关于更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人员的意见》中认为“一些企业依然不存在违法污水处理等引人注目问题。要贯彻增强和创意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人员,极力缺失长年违法污水处理乱象,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展环境守法沦为常态”,这似乎是有所指的。
就此而言,当前环境经济关系流失的主要压力来自于经济外侧本身,一则经济外侧的快速增长质量在中长期尚待提升,以构建高质量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二则在短期经济外侧的快速增长动能尚待强化,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必须齐头并进,否则环保政策及效益都将在经济外侧面对更加大的压力,显得更加不可持续。第三,环保政策工具将全面改向市场经济手段;在环保政策持续高压以均衡环境与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政策自由选择不存在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比如,在环境保护初期,环保政策从无到有,一般都会较为推崇法律制度,这在近期一轮环保运动中反映得较为显著。由于之前的环保政策体系无法适应环境新的环保必须,中央政府进而启动了环保改革进程,而环保法律制度的新的建构则沦为其中的重中之重。
从规章到法律,从大气污染防治法到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等,都意味著到目前为止,侧重于行政和法律等制度建设的环保政策工具开始趋向饱和状态,其规模效用逐步递增,而新一轮的环保政策一旦构建了“从零到一”以及“从一到多”的数量变化,接下来根据环保的必须,环保政策必需开始面向“从多到好”的质量目标。什么是“好”的环保政策呢?就是既要维护好环境,又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的关键在于“效率”。能顾及到这两方面的有效地环保政策工具似乎非环境经济工具什科,环境经济政策工具的本质是将环境作为市场中的产品,划入到市场平衡分析框架中。
比如污染物的废气,并非所有的污染物废气都是“不合法”的,因此有适当对“合法”的污染废气展开定价,这就是环境经济政策工具的任务。当然,有效地运用环境经济工具远比创建环保法律制度远比更为简单,其中最关键的是要能理解并做到环境与经济两部门发展的内在规律,特别是在是如何通过市场来同时构建环境五品的“定价”和“流动性”。比如以绿色金融政策工具为事例,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拒绝接受并推崇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在环保上的终端,环境保护的金融地下通道也开始逐步创建和构成,但要确实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的起到近于不更容易,其中的仅次于挑战就在于如何确实构建金融部门与环境部门在“入来作“和”出得去”双向流动过程中的双赢,而目前绿色金融政策工具似乎还无法扮演着“金融-环境-金融”的精准地下通道角色,呈现金融末端 “绿绿色化”、而环境末端则又“去金融化”的不对称性,这对于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均衡环境经济关系的起到上似乎是十分有利的。
综合当前环境经济各方面的因素,我们指出,虽然环境与经济关系逐步渐趋身体健康和均衡,但不受经济外侧的某些因素影响,环境保护本身将在政策与效益等方面面对较小的艰难,解决问题这一艰难的最主要途径毫无疑问是运用科学合理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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